路见不平一声吼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在武侠小说和电影里常见的行侠仗义精神,其实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见诸报端,总有热心人不管是不是职责所在,在路遇不平事时都会选择“拔刀相助”,因为一个人、一件事而温暖一座城。
不过,行侠仗义虽是好事,但也免不了会因为热心而受伤,尤其是对于一些从事安全保护工作的人来说,更是常见。以我们常见的物业或安保来说,因见义勇为而受伤,到底算不算工伤?用人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?我们来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看一下!
时间:2011年12月24日
地点:某小区物业园区
人物:物业公司保安-罗某
争议:上班期间见义勇为受伤,是否算工伤
2011年12月14日,物业公司保安罗某原以为又是平静的一天,却被一声“救命”给打破了。在确认听到了“呼救声”后,罗某循着呼救声看到有人正在对路人实施拦路抢劫。出于正义,罗某马上上前呵斥制止,并拦住了抢劫者的去路,要其交出抢劫到的物品。随后,在罗某与抢劫者的搏斗中,不慎从台阶上摔倒受伤,经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。
之后,罗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,并提交了见义勇为的认定材料。当地人社局核实材料后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,对其做出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然而,在罗某向其所在物业公司申请工伤赔偿时,却遭到了拒绝。物业公司表示不服,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罗某的工伤认定。
行政部门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条规定“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,视同工伤”,认为当地人社局对罗某的工伤认定无误。
物业公司仍旧不服,向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,依旧被认定为工伤。随后,物业公司诉至法院,经一审审理确定当地人社局工伤认定证据充足,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请求。至此,双方当事人未再上诉。
对于一审判决,理由如下:
一是罗某在见义勇为中受伤,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且罗某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,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、弘扬社会正气的充分表现,法律应予以大力支持和提倡;
二是虽然罗某不是在工作地点、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,但其在工作过程中见义勇为,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伤,符合了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即可以视同工伤。
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基本可以明确得知,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见义勇为受伤,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。这里要跟大家做个说明,一般见义勇为受伤后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: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没有侵权人、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,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当然,这里并不是说作为用人单位就免除赔偿责任了,员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,如果企业没给员工缴纳社保,那就要企业来承担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了。
所以,还是建议各位企业主,一定要记得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购买雇主责任险,如果是因为工作职责要求,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伤,虽然不再是“见义勇为”行为,但属于正常的因工受伤,由此造成的工伤赔偿责任,企业可通过配置雇主责任险来转嫁。
雇主责任险的好处主要体现在:
1、在充分降低雇主投保成本的基础上,赔偿限额最高可达100万元。
2、税收优惠
雇主责任保险费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,税前列支,降低企业缴税成本。
3、保障全面
雇主责任险可以同保障医疗+伤残+意外+误工住院津贴。
4、工伤保险的补充
既可有效弥补工伤保险赔偿不足的问题,还可覆盖保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正常员工和实习生、试用期及退休返聘等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。
5、保障雇主的权益
雇主责任险从雇主权益角度出发,能转嫁企业对员工应负的责任风险,完全对应解决企业需求。
如果需要雇主责任险方案,可以联系雇得保专属顾问,雇得保团队自98年起服务雇主险客户近万家,上海东大保险经纪公司在2000年获得国内首批保险经纪资质,每年处理工伤理赔6000+起。雇得保有雇主工伤风险20多年的保险业经验,客户遍及50个城市,为近60万员工服务。我们在120多家保险公司上千种保险产品中,只专注雇主保险、工伤咨询、用工风险,专属方案设计,售后服务担保,强调性价比成就了我们的独一无二的市场地位,我们聘请了国内上海、北京、深圳等地的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专家,帮助客户提升管理!